来自 社会 2021-01-12 11:28 的文章

河北省商务厅:生活物资供应正常 市场货源充足

  记者从河北省商务厅了解到,目前河北全省各市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物资供应正常,市场货源充足。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新变化,省商务厅已专门印发文件,迅速安排部署应对措施。

  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贯彻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商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商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压实部门、单位和个人责任,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抓实抓细商贸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确保本部门、直属单位和商贸流通企业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防控到位。

  健全防控预案,明确目标要求

  要结合“两节”期间人流偏大、易发生聚集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预案,强化部门协调,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督促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国家、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和商务部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的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展览活动等4个行业《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制订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一线员工、经营商品做好卫生防疫。要求商贸流通企业常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和检测用品,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按防疫要求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合理布置人流动线,控制最大入场人数,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有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举办聚集性促销活动。

  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

  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排查力度,重点检查农产品市场、餐饮、商超等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重点商贸行业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指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网络、公告、通知等形式加强防控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严格遵守防控规定,注意个人防护,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指导商场、超市采取错峰购物、疏解限流、结算限距、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措施,提供采购便利服务,减少人员集聚,控制人员规模和流动。

  引导线上消费,落实防控措施

  电子商务具有远程交易、单独配送等特点,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实行元旦春节“不打烊”模式,积极引导线上消费。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规范应用社区拼购,并推出多天套餐、无人售货机、无接触配送等生活必需品销售模式,减少订购配送频次,降低直接接触风险,安全便利地保障消费需求。要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及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严格落实人员相关隔离规定,严禁“带病上岗”;严格落实入库商品、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定时消毒制度,记录每位配送人员配送清单、配送轨迹,并妥善保存备查。

  聚焦关键领域,做好重点防控

  防控工作要聚焦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展览场所等领域。重点督促农贸(集贸)市场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和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加快完善设施建设,规范功能分区设置,扎实推进保供稳价工作。督促指导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单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指导餐饮等服务企业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增加消毒频次,配备杀菌消毒用品,合理增大就餐者距离,控制客流密度。各地原则上不再举办展览展销等活动,中高风险地区不举办展览展销活动。特殊情况须举办展览展销活动的,要严格按最新要求和规定程序报批。出现病例的农贸(集贸)市场、商超、餐饮等商贸流通场所应立即停止营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迅速稳妥处置。

  加强市场监测,确保市场供应

  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菜、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及住宿餐饮行业监测。引导、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营业场所尽早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指导商家提高补货、补架频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赴省外采购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坚持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河北台记者 刘利永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