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10-13 11:09 的文章

15件法律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多件与科技密切相关

科技日报记者 陈 瑜

12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0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

15件法律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多件与科技密切相关

臧铁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预计今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律案的次数、通过的数量将是近几年最多的,其中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10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主要有5件。

记者梳理发现,多件法律案与科技密切相关

规定对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给予年费减免

2018年12月20206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臧铁伟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作了以下主要修改:一是为鼓励专利权人自愿实行开放许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规定对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给予年费减免。二是为进一步完善专利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理,明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范围。三是为保护专利权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了关于诉前行为保全的规定。四是整合简化关于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的规定。

明确建立生物安全审查制度

2019年10月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4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生物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作了几方面修改:一是完善维护生物安全的原则。明确维护生物安全应当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二是完善生物安全管理体制。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夯实地方生物安全防控责任,如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责,规定地方政府统一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群防群控。三是明确建立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生物领域重大事项和活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审查。四是完善法律责任。增加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加大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民事责任,规定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持续深入融合,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更为广泛。

虽然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在现实生活中,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之一,就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臧铁伟介绍,为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深入总结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实施经验,并充分借鉴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准则、指导原则和法规,建立健全适应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需要的法律制度。

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保障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臧铁伟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