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0-10-10 09:48 的文章

2020-2021年长春供暖时间起止日期:几月几号开始停止

  9月20日,长春最低气温达8℃。再看看很多热企和小区张贴的供热费收费通知,人们才忽然发现:这不是又要开始供热了吗!为方便长春市民在“2020-2021”供热期即将到来之际,记者与多家热企进行了沟通,并了解到一些注意事项。

  《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为10月20日至翌年4月6日。如果出现异常低温情况,长春市政府将采取“弹性供热”——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按照《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居民热用户室内主要房间供热温度昼夜平均不得低于18℃,在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或者其他部分的门进深1/2处距地面1.4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同时,按照相关“民生服务”要求,长春市供热也正从“达标的18℃”向“舒适型的21℃”迈进。

  同时,记者了解到,长春市供热用户如果想在供热期内申请停止供热,或者本供热期内恢复供热的,应当在9月20日前到供热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供热企业管网注水后,将无法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手续。申请停热的用户,应当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停热之后想复热,或者去年正常交费,今年想办理停热的,用户要到各供热公司办理相关停供或复热手续,不能由银行代收基础热费。此外,申请恢复用热,如果有欠费的,需要到热企将欠费补齐后,才能正常缴纳本年度的供暖费。没有进行分户供热的,新建住宅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热用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需要足额缴纳热费。

  9月20日,记者与长热集团、同鑫热力、供热集团、中瑞热力、宇光热力和大唐热力等多家热企沟通时发解到,目前各企业均与银行合作,热用户可以到银行缴纳热费,也可以到公司窗口,各热企的微信公号也可以实现微信缴纳,各家热企也都推出了多种热费缴纳方式,方便市民缴费。多家热企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交费的用户并不多,按照条例要求,交费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按照往年的情况,一般“十一”前后将迎来交费高峰,不过现在各家热企推出了多种缴费方式,极大地方便了不同年龄段的用户需求。

  长春市及各城区 公开投诉电话

  长春市供热投诉电话:12319

  多家热企缴费方式和注意事项请看好